中醫學辨證地看待病和證的關係,既重視同一種病可以包括幾種不同的證,又重視不同的病在其發展過程中可以出現同一種證,因此在臨床治療時,在辨證論治原則指導下,採取同病異治,或異病同治的方法來處理。
所謂同病異治,是指同一種疾病,由於發病的時間、地點,以及病人機體的反應性不同,或處於不同的發展階段,所表現的證候不同,因而治法也不一樣。
所謂異病同治,則是指不同的疾病,在其發展過程中,由於出現了相同的證候,因而可以採用同一方法治療。
可見,中醫治病主要不是著眼於病的異同,而是著眼於證的異同。相同的證可用相同治法,不同的證就必須用不同治法,即「證同治亦同,證異治亦異」。
根據同病異治、異病同治的原理,感冒病各個不同的證候,必須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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